2019年8月21日 星期三

[台商小故事]合資對象不佳之對策

[台商小故事]合資對象不佳之對策

某台商表示,在泰國第一家公司

為泰國合作方51%,該台商49%

公司負責人掛對方

結果對方恣意妄為,除了開會常常對其他台灣人大小聲外

還主動幫自己換房換車......


台商用了整整兩年時間,做了如下調整

1.成立一家100%的台資公司,經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(BOI)核准,如此雖然是外資公司也可以持有土地

2.用新公司買土地蓋廠房

3.業務跟技術還是在原本台商身上的,所以訂單改到新公司接手

4.原本泰國合作方發現無利可圖,主動要求離開

5.台商怕他日後會做出對公司不利的事,慰留這位泰國人在新公司當顧問,薪水也不差

6.最後舊公司逐步收掉

點評:忍功一流,也還好這兩年間公司沒被搞垮..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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